翟建设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榆中北山地区留守老人问题的提案”收悉,榆中县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积极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榆中县制定下发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榆中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配套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中来,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投资508万元的新建北山中心敬老院已进入工程招标阶段,计划在北山地区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真正使北山留守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除此之外,还将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努力,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关心照顾。
1.生活照料。采取组织乡村干部、志愿者上门等方式,定期了解留守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开展帮助老人做饭、打扫卫生、清洗衣服被褥、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志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生活中的急难问题,切实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方便和养老保障,提高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同时,在完成城关镇李家庄村智慧养老试点的基础上,逐年在全县推广,利用现代科技,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照料问题。
2.心理抚慰。不定期地为精神寂寞和有心理疾患的留守老人开展精神慰藉关怀服务,通过给留守老人打问候电话、上门走访慰问、为老人读报纸、陪老人聊天、为老人过生日、陪伴老人参与社会活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留守老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留守老人摆脱心理寂寞和精神孤独,保持乐观健康的精神状态。
3.健康保健。组织乡村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对留守空巢老人免费提供保健咨询、健康体检。同时,为每一位留守老人建立一份健康状况信息档案,确保每一位留守老人都能享受到全面周到的健康保健服务。
4.应急救助。根据留守老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应急救助方面,向留守老人提供便民服务、警民联系、医疗救助、困难救助等服务,确保留守老人难有所帮、急有所助、病有所救。
5.法律援助。组织具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涉及子女赡养、财产继承、林权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维护老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赡养权等合法权益。
6.文化娱乐。结合农村老人互助幸福院建设,依托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老年健身活动设施,组织老人开展体育、娱乐等群体活动。定期组织艺术团体、自乐班子,走进村组,为留守老人进行慰问演出,并引导他们开展自娱自乐的文娱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感谢您对榆中北山地区留守老人扶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农村留守老人扶助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榆中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522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