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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01 15:50:30 来源: 榆中县环保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甘肃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要求》(甘环科发〔2011〕66号)等相关规定,按照《2017年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方案》,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

单位名称: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中药材及饮片5000吨/年,中药提取物400吨/年,颗粒剂产品20吨/年,糖浆剂产品15吨/年

法定代表人:董万有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工贸一条街148号

产品、产量和污染物的产排情况:

2016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中药材及饮片4647t,中药提取物

6.35t,颗粒剂产品10.3566t,糖浆剂产品8.8545t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甘草109t、淫羊藿14.52t、麻黄草1820.67t、黄氏129.62t、板蓝根42.75t、益母草18.70t、玫瑰花3.0t、乙醇20.15t等

废气:锅炉排放浓度烟尘56.54(mg/m3),二氧化硫229(mg/m3),氮氧化物113(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中标准限值;

 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 7.9 1、SS 14 mg/L、 COD 50.9 mg/L、BOD 518 mg/L,达标后排入城镇下水管网。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50.3dB、夜间44.1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药材前处理拣选出的杂质35t,原料药剩余边角料48t,提取工艺产生的药渣22t,炉渣94t,外售;生活垃圾50t,集中收集后送往指定垃圾场填埋。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3)标准执行。

 环保守法情况:企业积极推行环境管理,逐步建成较为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坚持年度排污费的缴纳。

特此公示   


                        2017年4月16日

                      榆中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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