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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10:14:05 来源: 阅读次数:

为了加强榆中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打造“无欠薪”城市工作进程,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榆中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榆中县人社局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榆中县户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法律、文秘、汉语言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九)招聘2名女性。其中1名为会计学专业。1名为文秘类相关专业。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榆中县机关单位聘用工勤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每三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榆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服务大厅(太白西路36号劳保大厦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

4.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户籍、年龄、学历等相关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试

考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以十九大精神、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精准扶贫相关知识、榆中县县情、榆中县重点工作和规划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岗位需求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拟任职位合适程度等方面的能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公示及聘用

本公告在榆中县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的待遇一致),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电话:0931-5221727  

联 系 人:赵海山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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