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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09:50:16 来源: 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位代表:

现将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县“15355”发展思路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实事求是,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热切期望,也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承办单位按照年初全县交办会精神,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注重办理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放矢、科学办理,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

一、办理情况

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并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意见建议92件。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安排到20个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办理,其中水务局承办13件,住建局承办11件,交运局承办10件,旅游局承办9件,教育局、农林局各承办8件,国土局承办7件,卫计局承办4件,民政局、工信局、三电水管处各承办3件,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文体局各承办2件,农工办、公安局、执法局、引洮局、扶贫办各承办1件。截止目前,所有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有关代表,办复率为100%。从办理的结果看,已办理落实或基本办理落实49件,占总数的53.3%;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7件,占总数的40.2%;因条件所限、时机尚不成熟或没有政策依据而暂时无法办理或留作参考、需向代表解释说明的6件,占总数的6.5%。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指导意见,对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情况一览表

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情况

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列入计划

逐步解决

未采纳或者留作参考

A

B

D

  49件

37件

6件

所占百分比

53.3%

40.2%

6.5%

与去年相比

上升3.3%

下降1.7%

下降1.6%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办理责任。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传递着民情,表达着民心和民意,是社会舆论的“晴雨表”,是社会动态的“风向标”。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抓紧抓好。为统一思想认识,在交办会召开之前,县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意见建议梳理情况和办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同时,为做好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建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2月15日,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县政协联合召开了交办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强力推进。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做到亲自批示、亲自指导、亲自督办。各承办单位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责任和办结时限,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如县水务局、交运局、住建局、农林局、旅游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对所承办的意见建议均能逐件批阅并提出办理意见,对一些重要、复杂的意见建议亲自组织协调,督促办理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查研究,务求办理实效。开展调查研究是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重要前提。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把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一是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办结率。各承办单位接到意见建议后,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保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把握代表意见建议意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承办单位采取与人大代表沟通、走访群众等方式,在充分把握代表意见建议意图、摸清实际情况、掌握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工作方案,有力地促进了代表所反映问题的解决。三是拓宽办理工作思路,提高满意度。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如在办理“关于韦营乡韦家营村建设小型提灌工程的建议”时,县水务局及时与李明晔代表进行了沟通,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实地进行了勘测,并安排韦营乡韦家营村小型提灌工程小农水资金20万元。该工程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很好地解决。财政局、国土局、教育局、卫计局、三电水管处等承办单位也十分注重办理工作调研,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一起参加调研,共同制定办理意见和方案,促进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三)注重协商沟通,转变办理方式。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对承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思广益,共同协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还多次研究了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计划,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办理“关于1、2路公交车延伸至三角城高速路出口”、“关于省道104沿线乡镇通城乡公交”的建议时,县交运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公交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89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公交城乡一体化改制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改制。改制完成后,新组建成立的榆中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全县的客运市场进行调研论证,按需投放包括1、2路公交车和省道104沿线乡镇等线路公交运力,彻底解决全县公交运力不足问题。

(四)强化协调督办,注重办理实效。办理工作重在落实。为确保做好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协调、调度力度。一是对已办理的意见建议进行审核。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报送来的意见建议答复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格式的,马上通知承办单位予以纠正,确保规范答复。二是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经常电话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提醒其注意办理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加快办理进度。7月中下旬,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人大代工委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和督办。11月上旬,县政府督查室又联合县人大代工委集中对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进行了督办,确保及时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今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自查,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意见建议,及时列入“二次办理”计划;对现已具备条件解决或可以逐步解决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推动问题尽早解决;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向人大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实现良性互动。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虽然2017年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因县级财政困难,部分涉及资金问题的意见建议没有完全落实;办理进度不平衡,极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协调性,调查研究不够深,缺乏与代表的有效联系沟通等。

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认真落实,努力把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做到让代表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榆政发〔2011〕3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协作,提高办理的主动性。各承办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多渠道与代表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在办理联办件时,主、协办单位要加强互动,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做好衔接,共同研究落实措施。各承办单位将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认真研究每一件意见建议,抓住问题的实质,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跟踪督办,确保办理的实效性。我们将继续把加强督查作为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强化督查促落实上做文章、下功夫,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突破。对进展缓慢的,重点跟踪,经常督查,加快办理进度;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我们将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凡是未办结的,实行滚动办、连续办、系统办,提高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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