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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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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榆中县供销联社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发展规划; (2)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管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4)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人事管理、企业管理,提高全员素质,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5)主管全县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社会团体; (6)承担县政府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代表下级社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 部门机构设置 县政府核定县供销联社机关内设机构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财计股、人秘股。 (三) 人员构成情况 榆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公编制6人,实际6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预算71.64万元,比上年预算64.87万元增加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6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榆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预算支出71.64万元,比上年预算64.87万元增加6.77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71.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比上年预算64.87万元增加6.77万元,增长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榆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2017年全年“三公”经费未预算。
榆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1月19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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