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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和平地区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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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榆中县规划局对主城区范围内和平地区部分用地的控详规划修改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日 —2016年8月25日 二、公示方式 1、网站公示:甘肃榆中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yzx.lanzhou..gov.cn 2、现场公示:榆中县规划局办公楼电子屏 三、 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榆中县规划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电子邮箱:Y190080 @163.com 信件地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国土规划办公楼705室 邮编:730100 联系电话咨询及传真:0931-5221242 0931-5231001(传真) 一、兰州市和平地区HP14-1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一)调整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范围为和平地区中部,柳沟河河谷一带,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四至界限为:北至东平大道,西侧临T773#路,东至T731#路,南至T724#路。调整地块总用地面积134.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0.36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67.42%,非建设用地面积43.66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32.58%。估算规划从业人口约500人。 (二)调整功能定位:该用地在《兰州主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平编制单元用地规划》中为发展备用地。该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于2017年4月19日经专家讨论会议通过。调整后以商贸批发为主要功能,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三)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34.02公顷。 二、兰州市和平地区HP14-08地块管理单元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一)调整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范围为和平地区中部。四至界限为:西至T713号路,南临S742号路(G312);规划轨道交通4号线位于南侧S742号路,连霍高速位于地块北部。 (二)调整功能定位:该用地在《兰州主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平编制单元用地规划》中为商业用地。该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于2017年5月20日经专家讨论会议通过。调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三)用地规模:拟调整用地约1.94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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