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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7 10:22:48 来源: 榆中发布 阅读次数: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从7月24日开始,对榆中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研走访、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此次专项巡察主要针对兰州市扶贫领域和落实省纪委“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情况,具体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一)贯彻落实扶贫领域政策措施方面。着力发现执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系列文件走样、缩水的问题;贯彻中央、省委、市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违反扶贫领域政策规定,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二)贯彻落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方面。着力发现各级党委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扶贫领域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在扶贫资金的核报、审批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严格按法定程序认真审核把关,造成国家扶贫资金重大损失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处不力,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着力发现使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贴补贴、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四)扶贫领域“蝇贪”问题方面。着力发现虚报冒领、无中生有,侵占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着力发现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行为;着力发现借机敛财、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行为;着力发现以争取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蝇贪”和小官巨贪问题;着力发现扶贫领域相关责任部门在扶贫项目制定、审批、实施、验收,扶贫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管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侵害群众利益方面。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响应迟缓,生冷硬推、故意刁难的;违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问题。

(六)贯彻落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方面。《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在扶贫开发领域列出的6项负面清单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区县贯彻落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精神不彻底、措施不力、做表面文章、自查自纠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七)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方面的其他问题线索。

为了便于大家反映问题,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举报邮箱和联系电话,并在巡察期间保持畅通。对直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干部职工,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只受理以上范围内的信访,涉及个人诉求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将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受理。

  办公地点:榆中县龙山宾馆303房间

  举报电话:0931-5237902

  电子邮箱:lxz802@sina.com <mailto:lxz802@sina.com>

  受理时间:7月24日—8月2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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