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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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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精神,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商扶贫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以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依托我县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农村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壮大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保障机制,培育一批本土电商、网商企业,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发展,使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精准扶贫的主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高原夏菜、北山百合、新营胡麻油、优质洋芋等为重点,创新商务业态,转变流通方式,全面统筹规划,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资源整合,信息畅通 充分利用全县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主体利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大型网购平台,三维商城、苏宁易购等本地电商平台,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乡镇供销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邮政服务网点等存量资源有机结合,与供销、邮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突出重点,立足实用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县情,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农特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阿里巴巴、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和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后推广全县 。 (四)企业主体,政府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全县各项目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县政府将切实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破信息和物流的瓶颈,从而实现“网货下乡”和“网货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 三、实施目标 通过建立功能完备、技术成熟、特色鲜明和影响力大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构建连接城乡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功能齐全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卓有成效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体系等。到2019年,全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并能规范高效营运,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基本健全,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水平明显提高,与地方传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提升。全县23个乡镇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23个,实现100%覆盖。268个行政村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215个,覆盖率达到80%。114个贫困村建成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92个,覆盖率达到80%。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30家,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网商数量达到3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网商数量达到6家以上。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培训各类电商应用人才6000人次,解决5000人就业。 四、实施内容 (一)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发挥榆中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对全县地方特色产品进行挖掘、筛选和征集,集中陈列展示,进行电商业务培训、洽谈对接、电商创业孵化、电商产品挖掘展示和邀请电商平台入驻推广业务等服务,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我县推进电商扶贫发展的阵地。加快乡镇、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组织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专业协会开展帮扶对接,建设乡村两级农产品电商线下体验店,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提高营运水平。鼓励扶持有意愿和能力的贫困群众创办网店,依托“万村千乡”农家店、 “供销社”等传统商贸企业建立网店或具有代购代销功能的电商扶贫服务点。鼓励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和双联干部发挥作用,指导帮助网店运营,销售农特产品,为贫困户代购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开展水、电、手机话费等电子缴费和代购车票等服务;同时提供以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核心的农资电商服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2017年计划投入141万元,完成23个乡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的建设,力争覆盖率达到100%、215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覆盖率达到80%,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计划2018年投入81万元,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引导各服务站点开展公共服务业务;计划2019年投入78万元,完成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市场化运作,持续提供电商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扶贫办、县农行、县合行、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打造农特产品网销品牌 积极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因地制宜,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引导农业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种植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调整种植结构,形成种植规模,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集约化、品牌化、精细化发展的路子,集中打造一个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榆中特色的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快贫困乡村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和知名度。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提供平台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加快品牌商品网络销售步伐。鼓励企业、协会对农产品进行研发改良,形成适宜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提供品牌支撑,从源头保障网货供应质量。建立全县优质特色农产品目录库,在已经形成北山百合、新营胡麻油等优秀电商产品品牌的基础上,对全县已有良好市场基础的电商产品品牌进行更高层次的打造,培育20种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形成品牌响、信誉高、口碑好的县域农产品特色品牌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2017年财政支持100万元,社会自筹100万元进行区域型公共品牌初步设计与开发。财政支250万元、社会自筹100万元鼓励电商农产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基础工作。2018年财政支持90万元,社会自筹50万元进行品牌初步推广与产品库建设。财政支持150万元、社会自筹100万元鼓励电商农产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建成农产品追溯体系。2019年财政支持150万元,社会自筹50万元,培育公共品牌下的20种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子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财政支持130万元、社会自筹100万元鼓励电商农产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标准体系推广,使网销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标准完备。(责任单位:县农林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局、县工信局) (三)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 2016年,我县各电信网络运营企业积极落实“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全县268个行政村宽带网络实现了全覆盖,满足了中小学、村委会、卫生所、电商公共服务点、金融服务站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宽带消费需求。2017年,各宽带网络运营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宽带网络信息惠民作用,为全县电商发展提供网络运行保障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 (四)建立农村快递物流渠道 扶持建立1个县级物流仓储中心,扩建6个商品仓储集散中心,扶持发展本地物流快递企业5家,依托已建成的甘肃物产集团兰州物流园、兰州民丰冷链物流园、40家高原夏菜冷链物流体系,以及正在建设的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等物流园区,整合物流资源、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破解农村物流瓶颈。加快推进“快递网点覆盖工程”,嫁接乡镇村邮站体系和供销社基层网点体系,整合资源,推动邮政、供销、民营物流快递优势互补,大力支持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2017年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开发建设8条乡村物流线路,覆盖全县所有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从而实现县乡村物流快递通达、顺畅、便捷,有效解决村级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2017-2019年财政投入800万元,企业自筹1000万元分别扶持开发建设商品仓储集散中心、建设乡村物流线路、补贴农产品上行快递物流费用。(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五)培养电商扶贫人才队伍 根据电商扶贫需要,以培养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为目标,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搭建电商人才培训平台,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院校、金融企业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电商专家举办讲习班,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针对政府、企业、淘宝店主、农村“两后生”、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培训;选派骨干人员赴电商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培训。发挥共青团、妇联、农林、数字中心、扶贫等部门的作用,共建贫困村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2017年—2019年分别投入240万元、130万元、130万元,开展普及性、增值性和网络培训。使培训人数累计达到6000人次,为全县电商扶贫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团县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积极借鉴发达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经验,结合榆中县发展实际,以星创众联双创孵化器为基地,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为电商企业和创业者提供集中办公、仓储场地等配套设施。同时充分发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带动优势,将兴隆商贸步行街整体打造成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为县域实体经济提供电子商务综合性服务,实现传统商业的电子商务化升级,打造成全县培养孵化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的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七)推进产品监管体系建设 与专业追溯系统企业合作,建成并运行榆中县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公共服务云平台,打造集“产品供应、过程监管、质量保障、渠道拓展”聚合为一体的榆中县产品生态链,提高榆中县产品“追溯、监管、管理、营销”公共服务水平,有力的保障当地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检测、包装管理,强化农产品QS、无公害及绿色认证,加强对农特产品在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发挥农林、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在乡镇现有站所的职能作用,在村、社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形成完整、立体、多元的监管体系。实现特色电商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确保以高原夏菜、北山羊肉、百合为代表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安全,提高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林局,完成时限:2018年底)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 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要求和标准,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榆中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榆中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谋划电商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8年12月) 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安排、动员、部署,在县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大社会影响力,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电商进农村工作,确保取得预期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对项目实施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向上级商务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并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机制,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整合电商资源、形成农产品上行的生态体系。 六、投资规模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规模 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用于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仓储体系、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线上线下融合、人才培训等,其中前期用于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初步已投入500万元。 附表: 榆中县电子商务发展投资一览表
(二)效益分析 到2019年底,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其中零售额4500万元),培育130家电商企业,培训电商应用人才6000人次,解决5000人以上人员就业,农户就近网上出售特色农产品、网购各类工业品,使广大农民分享电商红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电商进农村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工信、扶贫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榆中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电商进农村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乡(镇)政府及重点脱贫村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推进。 (二)建立电商进农村工作行政推进机制 实行“一把手工程”,由县乡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主抓,靠实责任,确保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责任 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实施内容的各项分工,靠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各负其责,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所承担工作。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榆中县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自2017年到2019年,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支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对开设网店、龙头企业、服务体系、人才培训等进行重点扶持。严格按照《榆中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加强对电商进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国税、地税部门执行国家对电子商务产业税收的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资金投入,将各类网商纳入到榆中农村青年创业、双联扶贫扶持贷款范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贷款贴息,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方便服务。 (六)加强电商进农村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我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氛围,协调推动电商进农村工作。 (七)严格电商扶贫督查考核 县委督查室、监察局、农工办、扶贫办、工信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电商进农村创建协作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使电商进农村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征求意见窗口电话:0931-5221785 纪检审查举报窗口电话:0931-5234100 附件:1. 榆中县农村物流解决方案.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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